關於「作家」。
我寫了點東西,即使稱不上「作家」,好歹橫豎也是個靠文字賺錢吃飯的人。我自認算是寫得快又不拖稿的人,但由於不是創作型,寫作前的採訪、收集資料等工作時間,可能比實際寫作的時間來得更長。
上個月,我專注寫作10篇主題文章,總長15000字,資料包含十餘段錄音檔、逐字稿、影像、數百張照片及各種媒體報導,真的讓人氣力放盡,稿費算是「優渥」,一個字有2元。(補充:粉絲留言2元算行情價喔!)
而這樣的工作及稿酬不是天天有,期間我也接了其他採訪工作,畢竟靠文字吃飯並不是一停筆,稿酬就會入帳。
我想說的是,文字工作很夢幻,但有時候也很廉價。
對了,抽版稅的話,不會賺比較多,假設書籍定價300元,版稅率10%,得實銷1000本我才能賺到跟稿酬同質的三萬元。至於寫手能不能抽版稅又是另一個議題了⋯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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